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全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提出,在全省大兴调查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攻坚克难、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和把握,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服务。
《实施方案》强调,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始终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实行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着力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各级党委(党组)要立足职能职责,围绕做好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调研、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新时代新情况的前瞻性调研、重大工作项目的跟踪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推动落实的督查式调研,突出重点、直击要害,结合实际确定调研内容。重点开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依法治省、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推进共同富裕和增进民生福祉、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全面从严治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长期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等12个方面的课题调研。
《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开展调研、深化研究、解决问题、督查回访6个步骤作出安排。坚持省市县同步开展,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覆盖全体党员干部,贯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过程。在提高认识上,主要明确党委(党组)开展专题学习、党员干部开展学习的方式载体;在制定方案上,提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主持研究制定调查研究方案;在开展调研上,明确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同时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调研提出要求;在深化研究上,明确领导班子采取专题研讨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交流调研情况;在解决问题上,提出党委(党组)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通过清单管理推动问题解决;在督查回访上,对强化调研成果运用、领导干部定期回访作出明确。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工作纪律、坚持统筹推进、构建长效机制、注重宣传引导五个方面提出要求。强调要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持续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在基层第一线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在基层第一线倾听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基层第一线汲取群众的智慧,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在基层第一线解决问题、推进发展,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履职本领、强化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