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2021-08-19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3号)精神,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区域划分为两档,主城区为2010元,新城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为1800元。

二、调整后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6日

抖音号
武汉人才集团抖音号
公众号
武汉掌上人才公众号
武汉人才集团公众号
视频号
武汉人才集团视频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