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我市即将上线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 灵活就业人员、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哪些新变化?经办服务有哪些新特点? 2月2日长江日报记者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作了如下权威解答。
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请关注这些问题:
一、新系统上线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方式有哪些?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续保、暂停和信息变更等业务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鄂汇办”手机APP、“武汉人社”支付宝小程序、“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上办理;二是前往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二、新系统上线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档次能变更吗?怎么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自主选择与变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业务也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楚税通”手机APP、“鄂汇办”手机APP线上办理;二是前往协作银行网点办理(目前有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两家)。
三、新系统上线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扣款情况如何查询?
1.灵活就业人员在协作银行选择批扣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批扣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每月批扣一次。批扣期内,灵活就业人员不能通过其他方式缴纳。若查询批扣失败的,可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再进行缴纳。
2.一个社保年度内(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在协作银行选择批扣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于每月20日前在协作银行账户中足额预存本社保年度内累计至本月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养老费,不足额的协作银行当月不予批扣。批扣失败且未缴费的,将在下个批扣期合并计算并发起批扣。(注:如存在中断月份的,当期仅批扣含本月在内的连续月份)
3.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一般可在1个工作日后查询到账情况;通过协作银行网点成功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一般可在3个工作日后查询到账情况。
四、新系统上线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的能补缴吗?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缴纳本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首次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以事后追溯方式补缴中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因停机暂未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可在新系统上线后三个月内进行补办)
五、新系统上线后,灵活就业人员到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到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延长缴费的,须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核定单后,再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进行缴费。
如果您是用人单位,请关注这些问题
一、新系统上线后,用人单位参保有哪些渠道?
用人单位参保有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及职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新参保、续保、暂停、缴费申报和信息变更等业务。
二、新系统上线后,参保单位每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哪些变化?
我市上线省集中企保系统后,用人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行自主申报,即:用人单位每月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本单位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并在申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手续。逾期未缴纳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我市上线省集中企保系统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实行“全月办理”,即:经办服务大厅渠道实行全月所有工作日办理,网上办理渠道实行全月全日办理。
各参保单位在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之前,务必配合完成两件事:
(1)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法人用户信息注册;
(2)前往参保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完成单位经办人(或法人)信息的采集工作,采集内容包括:单位编号、单位名称、单位经办人(或法人)姓名、单位经办人(或法人)身份证号码、单位经办人(或法人)手机号码。